2013年2月1日起,强制实施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10-2011)(以下简称新国标),规定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配齐“一证一书一卡”,否则禁止销售。新标准实施至今已近两月,然而,这段时间以来,通过不断地走访发现,市场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不少商家仍是无“证”销售,有些商家甚至表示没听说过新国标。
翡翠珠宝,是众人皆知的奢侈品,价格不菲,殊不知,红木家具的价值丝毫不逊色于翡翠珠宝,在家具中有着九五之尊的地位,任何欧式化家具都难以撼动。新国标明确规定红木家具必须配备产品 质量明示卡,这张卡上需注明产品执行标准、工艺分类、质量等级、适用范围、主要用材、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具有唯一可识别性。若消费者购买家具时发现不对,或者在购买后进行检验发现与明示卡标注内容有出入,都可以向商家提出索赔。面对如此重大行业事件,以及通过这段时间以来的走访调查,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根本“不知道”或“不在乎”新国标。
在很多地方,走进红木家具销售店面,当想销售员问及是否具备“一证一书一卡”时,得到的答复大多是“在厂家那里”、“签合同才可以看”等,而且大多数销售人员都会采用口头保证,而一旦要求具体出示时,却又拿不出来。也有一些店面出“奇招”,将一些大学教授的鉴定证书拿出来,在调查中,我们能够看见的只是简单的标牌,上面标注着名称、材质、价格等。一位销售人员甚至告诉我们,“即使有证件也没有用,因为证件可以造假,而且国家没有办法统一的证件样本,都是靠企业自己去做。”
与此相反,一些大品牌门面店倒是很守规矩。一进门就可以看到证书照片等做成的海报,且可供消费者查看。不过,要想让万行人看懂上面标注的内容,似乎有些困难,对于行家,好坏自然瞒不过他们的法眼,而在鱼龙混杂的红木家具市场中,消费者更多时候只能听销售人员的讲解。
谁来监督实施,已经成为消费者和企业所关心的问题。宣明典居古典家具公司董事长傅军民觉得,出台新国标是好事,但因为红木本身比较特殊,现在检测技术上还有难点,以次充好现象很难杜绝。“新国标”的监督主体无非是国家的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这两个部门如何根据“新国标”的规定,来划分和执行监管权力,目前尚不得知。缺乏监督,只靠企业自己的自觉性,很难实施好,因此“新国标”要想执行到位,需要企业与政府的双向合作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