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明观点:出台红木家具行业新规亦需企业道德自律

2012.08.23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已经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标准是自2000年以来,国家首次对原有红木家具国际标准的修改和补充。宣明典居认为,新标准的实施,对红木家具行业厂家商家有了更严谨的约束和规定,能在一定的程度上遏制目前出现的红木市场乱象。同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新情况,从源头上斩断诸多不利因素,企业自身加强道德自律才是行业良性发展的长远之道,它与红木新规一起构成并驾齐驱的马车双轮。两者相结合,互相补充,才能更好的起到遏制市场乱象,规范市场,最终达到促进红木家具行业良性发展的目的。

宣明典居总经理傅军民说,新规定要求每件红木家具都配有一张《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要详细注明家具产品的执行标准、产品工艺分类、产品质量等级、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消费者可以根据这张“出生证”对红木的身世一目了然,这对于规范红木家具,市场协调企业、消费者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意义重大。同时,加强企业自身道德自律,两者互相补充,刚柔并济才是除弊扬善的红木发展之道。

傅总举例说,行业新规是一个硬性的指标,就好比老师要求学生认真学习的条条框框,规定“上课要坐好,眼睛盯着黑板,做笔记,放学回家做20分钟作业,睡觉前在大脑里把一天所学知识温习一遍。”这些硬性规定仅是保障学习效果的基本要求,但要达到优秀,还得学生自己加强自我管束力,全心投入,乐于学习,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企业也是一样,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层面,也是底线,自身企业道德约束才是高层次的一面。

在过去,市面所销售的红木家具仅对家具才尺寸、用料做了简单标注,新规定在原有基础上,对生产工艺、市面流通、适用材料做了规范。这些“硬性”法规还只是行业规范的最基础条件,企业一方面严格执行规定,不钻空子,不打擦边球,更要加强自身内在的道德约束力,努力提高生产、流通、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才能走得更远更稳。

法规条文是刚性的,属于外部条件,企业自身的道德素养和责任感才是推动内因。新法规对材质材料做了硬性规定,但要提供出更具品质更经典的优质红木家具艺术品则需要企业主动加强自律。宣明典居的自律表现在:每件紫檀家具在售卖之前就已经送交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通过检测的产品会颁发检验证书。宣明典居的售前自检,免除了消费者售后产生质疑而自行送检所需耗费的大量金钱时间与精力——早在2005年宣明典居就率先加入首都红木家具行业真品联保的行列,2007年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为宣明典居颁发“紫檀定点保真产品”荣誉证书,目前仍是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因此宣明典居“售前保证”的举措,除为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外,也是为了审慎严肃对待自身所获得的种种荣誉。

有责任感的企业不仅仅是对消费者和企业自身负责,更应着眼整个行业。目前新国标着眼点仍在红木木料材质的真伪优劣上,对此宣明典居建议:也应同时对红木家具的工艺加以保护。红木家具综合了历史上自明清至今硬木家具的榫卯接合工艺、木雕工艺、线脚工艺、镶嵌工艺、攒边(嵌板)工艺、髹漆工艺、烫蜡工艺、藤编工艺、涂饰工艺、金属件装饰工艺等,集中展现了我国优秀传统技艺和装饰艺术的精华,传承至今尤为不易。同时红木原材料又是如此稀缺,它本就应该承载最优最精的工艺,成为历久弥新的美器。即使材料准确但粗制滥造的家具,仍然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同时也是在艺术层面对现代鉴赏水准的践踏,更是对珍稀红木资源的浪费。如果能针对红木古典家具工艺出台明确行业标准,无疑将更全面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艺术创作繁荣,同时减少甚至杜绝对有限红木资源的毁坏性开发与挥霍。

只有切实响应国家号召,严格执行出台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这一标准,同时加强企业自身道德自律,提高企业文化和塑造优势品牌形象,这两者结合起来才是红木家具市场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